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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用人单位招收军人就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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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二、申请条件:

(1)招用退役1年内军人;

(2)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3)用人单位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

三、补贴标准及期限:

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四、申请材料:

(1)身份证;

(2)劳动合同;

(3)单位银行账户。

五、申请说明:

补贴对象应于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1年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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