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直接使用电子医保给家里人用。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现在可以用于支付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如果家庭成员在定点医院或药店就医,可以直接使用参保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进行支付。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可以用于支付费用,但不适用于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报销。
医保的使用规则:
1、医保卡的基本功能包括个人身份识别、医疗费用结算、医疗信息记录等;
2、医保卡一般仅限于本人使用,不得借给他人,以防止医保资金被挪用或滥用;
3、医保卡使用时需进行实名认证,确保医疗服务和医保报销的准确性;
4、医保卡的挂失、补办等服务,需要持卡人本人到指定地点办理,以保障账户安全。
5、医保卡的跨地区使用可能受到,具体规则依据当地医保而定;
6、电子医保的使用同样需要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综上所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现已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的个人承担医疗费用,直接使用于定点医院或药店就医,但该资金不适用于家庭成员医疗费用的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各业务领域的应用。对于暂不具备用卡条件的业务,须做好预留。对于需要借助金融功能开展的业务,应通过在社会保障卡上搭载金融功能的方式实现。
第十五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保障持卡人查询、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的权利,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护持卡人的个人隐私,依法使用与社会保障卡有关的信息,确保社会保障卡的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