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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权对出质人有什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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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权出质对出质人效力包括出质股权的表决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和余额返还请求权。股权质权又称股权质押,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一、股权质押登记事项有哪些

股权质押的登记材料具体包括:

1、出质人、质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3、出质人持有股权的证明;

4、质押合同等材料。

以股权出质的,应当办理质押登记,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二、股票质押与股权质押的区别

股票质押和股权质押的区别是质押物性质不一样,二者的质押效力也是不一样的。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而股票质押是一种和减持股份一样非常常见的融资方式,从业务定位来看,股票质押交易定位于服务实体经济。因此在融资抵押担保中,常常用的是股权质押。

三、股权出质会出现怎样的风险

股权质押存在的风险有:

(一)股权质押的担保功能具有间接性。出质股权所在的公司财产,只归公司所有,而不归质权人或出质股东,质权人在设立质权后不能直接取得对质物的管领和支配。

(二)出质股权价值具有波动性。在设立质权时,依据的是当时的市场价值,但如遭遇经济衰退等问题,当时的股权价值会和实现股权质权时的价值有云泥之别。

(三)出质人和公司的道德风险易导致担保的价值贬低。

(四)股权质押无法摆脱股权劣后债权获偿的短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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