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如下:
1、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劳动合同或者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有效的劳动关系仲裁书或者判决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国家机关法人证书、民间非营利组织登记证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登记查询信息;
3、受伤员工居民身份证。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4、初诊证明、病历手册、影像报告、住院病历、出院诊断等。诊断证明应注明受伤时间和具体部位。诊断证明书必须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不得有休假、报销字样;
5、两名以上工人出具受伤证明,并提交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