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物流正在飞速的发展,我们的日常生活已经越来越离不开物流了,而且几乎是每天都会与物流打交道。我们的生活中的很多事情都会与物流相关。物流所涉及到的运费是很庞大的,法律对其进行相关规定。那么运费的税谁来承担?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1、从资金流上来说,进项税是上游供应商承担。因为上游供应商缴纳了下游客户的进项税。
2、从经济利益上来说,进项税由下游客户承担。因为上游供应商垫付的税款,在销售给下游客户时得到了补偿,又转移给下游客户了。
是价外税,税款是在价格这外由购方承担,所以一般情况下只要卖得出去那最终承担者是消费者哈。其实所有的税收实际承担者都是消费者。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税额。所说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含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以物易物换入货物、抵偿债务收入货物、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以及在购销货物过程当中支付的运费。在确定进项税额抵扣时,必须按税法规定严格审核。
一般纳税人运费的税务处理摘要:运费是企业购销业务中经常发生的费用,运费的收支与有着密切的联系,税法对不同运费的税务处理规定有所不同,这将直接影响到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问题。正确理解并运用税法对运费税务处理的相关规定,是正确核算一般纳税人应纳的基础。本文就核算中运费的不同税务处理方式进行了分析。关键词:一般纳税人运费抵扣价外费用在购进或销售货物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生运费,按照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对不同类别的运费,的税务处理有所不同,这将直接影响到纳税人应纳税额的高低。在具体运用运费的相关规定时,学生往往难以理解,分不清运费是可以计算抵扣还是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容易混淆,很难正确核算应纳税额。结合多年的税法教学,本文就工业企业一般纳税人运费的处理问题进行了分析。
暂行条例第第二款第(四)项规定: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扣除。这种可计算抵扣的运费在购进或销售货物过程中存在两种情况:一是购买方购进货物负担运费而支付的运费;二是销售方销售货物负担运费而支付的运费。
1.购买方负担运费。
当销售方所销售货物供不应求,则销售方会因产品为紧俏产品不负责货物的运费,而由购买方承担。这种运费可由购买方直接支付给运输机构,也可由销售方代垫先行支付给运输机构。不论运费如何支付,购买方作为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要依据运输机构开出的结算单据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取得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且承运人开出的运费上注明的劳务接受者为本企业。准予抵扣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是指国营铁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运输单位开具的货票,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非国有运输单位开具的套印全国统一监制章的货票,不包括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货运定额。
(2)准予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运费金额为结算单据上所列运输费金额(包括运输费和建设基金)依7%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但随同运输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杂费不得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另外,购进货物所支付的运费是否可以计算抵扣,要看所运输货物的进项税额是否能抵扣,如果所购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或免税项目,货物本身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则发生的运费也不能计算抵扣进项税;所购入货物发生进项税额转出,则相应的购入该货物所发生的已抵扣运费的进项税额也要相应转出。
2.销售方负担运费。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销售方为扩大销售,占领市场,往往会提供更多的服务,包括免费送货。这种情况下,一般是由销售方负责联系运输单位运输,并负担支付运费。这种运费既不属于代垫运费,也不属于销售额中的价外费用,运费只是销货方销售费用的一部分。当满足前述运费可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两个基本条件时,销售方作为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所负担支付的运费,可按要求计算进项税额准予抵扣。
其实物流的运费都是由我们消费者进行负担,虽然有时候说不需要消费者负担,其实供应者已经通过其他的方式向我们收取了,运费的标准是经过国家法律进行规定。 该内容由 郭大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